根据《意见》,东莞将着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升电子商务发展人才支撑和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
《意见》弥补了东莞电子商务政策的空缺,有利于补上电商发展这一课。政府对待电子商务与人才、创新、科技等政策的导向是一致的,扶持力度是均衡的,绝不会厚此薄彼、更不会顾此失彼。与先发城市相比,东莞资金政策或许并不占有优势,但并不代表无所作为。要提高政策设计的精准度,在核心环节上要有关键一招、个性条款,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政策洼地”。 —市长袁宝成
经营主体推进东莞产品“网上行”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东莞产品“网上行”。除在“加博会”“漫博会”等大型展会举办网上展会外,还将支持大麦客等开展“实体市场+电子商务”等商业模式创新,并探索在境外开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博会”。
东莞将促进生产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建立和完善制造企业产品信息库,促进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广大制造企业的业务对接,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设计及打印等新技术在生产制造中的应用,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
东莞将支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即时通信工具、社交工具和移动应用程序等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推动电商在生活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意见》还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利用电商转型升级,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新业态企业。东莞将引导中科中广、红土及其他风险投资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参与对优质电商项目提供战略性投资。
东莞特别提出要促进金融等服务机构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扩大电商企业抵押质押品范围,支持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型电商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产业集聚支持建设电商产业集聚区
《意见》提出,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商企业和园区。
《意见》支持在市级电商园区内,设立集群注册托管公司,允许多家电商企业将地址登记为该托管公司的住所,以托管公司出具的托管证明代替住所证明办理工商登记,组成企业集群。此前东莞已在松山湖试点该政策,企业反响热烈。
东莞还将统筹运用电商发展专项资金,以竞争性分配、后补助等方式,支持镇街、市属园区的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电商示范园区(基地)。
服务平台鼓励社区物业收取件
《意见》提出,统筹运用电商发展转型资金,支持对本地产业提升有突出贡献的跨境贸易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平台落户和建设。同时,支持电商协会(商会)在组织电商专业人才培训、行业宣传推广、电商企业与制造企业对接等方面发挥作用。
东莞还将鼓励社区物业、便利店开展收取件服务。
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意见》鼓励发展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金砖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支持加大提高通关效率的科技投入,支持跨境贸易电商建立海外仓储体系。
人才支撑鼓励设立特色电商专业
《意见》鼓励莞籍高校毕业生通过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并给予相应资助。同时鼓励电商企业开展电商人才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东莞鼓励在莞高校、大中专院校和中等学校结合东莞电商产业实际需要,设立特色电商专业。可采取院校独立培养、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学用结合等多种方式,培养电商人才。
配套体系推进电商标准化建设
《意见》鼓励镇街、市属园区出台电商配套政策,实施电商行业市场准入便利化。
东莞特别提出要推进电商标准化建设,支持电商技术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和应用电商技术标准。
东莞还将加强电商“东莞品牌”宣传,提高东莞电商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
来源:亿邦动力网